供應商評鑑

一般供應商通過「供應商評鑑報告」新增至「合格供應商名冊」,如屬提供之綠色無危害物質產品,則需通過「綠色無危害物質產品供應商審核表」,本公司之供應商應配合ISO/TS-16949系統要求,必須通過ISO 9001品質管理系統第三方驗證,並提供有效期限內之證書;若供應商無法取得品質管理系統之驗證,得由管理部負責每年依據「品質管理系統稽核表」稽核一次,進行管控。

供應商稽核

供應商依重要性,區分為A類:原料、B類:物料、C類:非原物料三種類別:

供應商日常管理:

利用「供應商考核表」每個月針對供應商的品質與交期進行考核評定,並區分為A級:100%~85%、B級:84%~75%、C級74%以下三種等級;對低於85%以下的供應商進行確認,要求改善; 半年內等級被判定C級達三次或未於改善期限內回覆異常單或連續三批退貨,應由管理部召集品管部及製造部共同開會討論,並在管理代表核准下得將其供應商從「合格供應商名冊」中除名;三年以上(含三年)未交易之供應商,需重新通過供應商評鑑。

不定期稽核: 供應商風險評估、供應商監視、供應商品質管理系統開發、產品稽核、製程稽核。基於風險分析,包括產品安全/法規要求、供應商績效和品質管理系統驗證水準;供應商稽核進行時應將需求、類型、頻率和範圍的確定準則形成文件,且保留供應商稽核報告;若供應商稽核範圍是評估供應商的品質管理系統,需先取得客戶之授權,且稽稽方法應與汽車板過程方法相符。

定期稽核: 於每年年底進行隔年度供應商定期審核之計劃,登錄於「供應商定期稽核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