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
董事會 董事會職責 一、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三、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四、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 七、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八、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 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九、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提董事會之事項或 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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