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重視能源與溫室氣體管理,承諾更有效地控制能源使用,降低日常營運及製程的碳排放量。 我們將採用節能技術,優化能源效率,並恪守相關空氣汙染管理法規,減少有害物質的排放。
溫室氣體減少排放目標
短期:委託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汰換高耗能設備,減少能源密集度及碳排量。
中期:以 2020 年為基準年,2030 年減少碳排量 20%(範疇一、範疇二)、減少碳排量 9% 範疇三)。
長期:制定完整的能源政策,發揮節能減碳綜效,購買綠電或研討發展綠電之可行性,2050~2060年依各廠區所在政府規定達成淨零目標。
志超使用的能源主要為外購電力(占總使用能源 84.35%)、天然氣(占總使用能源 6.69%)、柴油(占總使用能源 1.80%)、汽油(占總使用能源 0.13%)、蒸汽(占總使用能源 6.45%) 及外購再生能源(占總使用能源 0.58%);2024 年能源消耗總量為 1,738,307.929 GJ,因新設越南廠已開始量產營運,總能源用量較上一年度上升 4.38%;另以能源密集度而言, 2024 年生產能源因新廠正式營運上升,並因經濟環境致營業額下降,故能源密集度較前一年度提高 11.67%。
近3年志超集團組織內部能源(範疇一+範疇二)使用情形
單位:十億焦耳 GJ能源類型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非再生能源 | 外購電力 | 1,422,463.385 | 1,414,401.800 | 1,466,331.778 |
柴油 | 24,765.446 | 13,813.003 | 31,361.175 | |
天然氣 | 122,502.855 | 114,163.356 | 116,229.072 | |
外購蒸汽 | 111,497.798 | 118,514.339 | 112,094.928 | |
汽油 | 2,612.446 | 3,599.303 | 2,275.775 | |
再生能源 | 外購電力 | 0.00 | 0.00 | 10,015.200 |
能源消耗總量 | 1,683,841.930 | 1,664,491.801 | 1,738,307.929 | |
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 | 21,977.47 | 18,933.84 | 17,707.99 | |
能源密集度 | 76.62 | 87.91 | 98.17 |
註:
1. 臺灣廠區之能源轉換係數的來源為環保署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 6.0.4 版。
2. 大陸廠區之能源轉換係數引用「UK Government GHG Conversion Factors for Company Reporting」
3. 越南廠區之能源轉換係數引用「國家標準 TCVN 7870-1:2010 量與單位」。
4. 能源密集度計算公式:能源消耗量/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
志超致力降低營運產生之碳排量,持續引進節能減碳及再生能源技術,並強化供應鏈管理,加強採購在地化及價值鏈碳足跡減量,以達節能減碳之長期目標。2024 年我們以志超集團(不含無實際運作之組織)為邊界,進行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的溫室氣體排放盤查,範疇一及範疇二總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減少76,418.219tCO2e、範疇三則減少107,838.960tCO2e,我們將持續監控排放熱點並著手改善,此外遂寧廠、無錫廠及越南廠已委託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溫室氣體排放查證,其中遂寧廠、無錫廠更取得 ISO 14064-1: 2018 溫室氣體查核聲明書。
志超近 3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溫室氣體排放強度
(單位:tCO2e)範疇類別 | 2020年 (基準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範疇一 | 12,644.166 | 13,735.49 | 11,969.23 | 11,709.202 |
範疇二 | 310,275.088 | 237,859.21 | 232,442.54 | 234,766.285 |
總溫室氣體排放量 (範疇一+範疇二) |
322,919.254 | 251,594.71 | 244,411.77 | 246,475.487 |
營業額 (新臺幣百萬元) |
22,847.267 | 21,977.47 | 18,933.84 | 17,707.989 |
溫室氣體排放强度 (範疇一+範疇二) |
14.13 | 11.45 | 12.91 | 13.92 |
範疇三 | 368,727.562 | 258,447.420 | 267,851.56 | 260,888.602 |
總溫室氣體排放量 | 691,646.815 | 510,042.13 | 512,263.33 | 507,364.089 |
碳移除後總總溫室氣體排放量 | 691,646.815 | 510,042.13 | 512,263.33 | 507,356.931 |
註:
1. 轉換係數的來源:臺灣為環境部公告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 6.0.4 版;中國大陸廠區引用「UK Government GHG Conversion Factors for Company Reporting」;越南廠使用「國家標準 TCVN 7870-1:2010 量與單位」。
2. 彙整溫室氣體量之方法為營運控制法,各類溫室氣體之全球暖化潛勢(GWP)係選用 IPCC 第六次評估報告之估值。
3. 各廠電力排放係數(KgCO2e/度):臺灣廠(平鎮、高雄、宇環)2022 年為 0.495;2023 年為 0.494 ;2024 年電力碳排係數尚未公布,沿用 2023 年電力排碳係數。中國大陸地區各廠(中山、遂寧、無錫)電力排放係數:2022 年為 0.5703;2023 年為 0.5366;2024 年電力碳排係數尚未公布,沿用 2023 年電力排碳係數。越南廠 2024年電力碳排係數為 0.6952。
4. 範疇三揭露範圍:2023 年揭露中國大陸 3 廠區以及臺灣 2 廠區;2024 年揭露全集團。
5. 碳排強度計算公式:溫室氣體排放總量(tCO2 e)/營業額(新臺幣百萬元)。
6. 2020年依ISO 14064-1:2018重新盤查,新增範疇三並修正數值。
7. 2024年範疇二較2023年增加,係因越南廠開始量產納入盤查邊界所致。
志超集團積極規劃減碳計畫,未來研擬導入 SBTi 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計畫,以科學方式分析及設定集團的減碳目標。2024 年本公司各廠區執行共 12 項減能減碳方案,主要目標為減少電力、石油及天然氣的使用量,以達到減少碳排放的效果,投入成本約新臺幣 8,080 萬元,共計減少 56,499.78 GJ 的能源消耗,更減少碳排放約 9,137.48 tCO2e。
2024 年志超節能減碳行動方案執行績效
地區 | 廠區 | 行動方案 | 能源 類型 | 減少能源消耗量 (GJ) | 減少碳排情形 (tCO2e) | 投入成本 (新臺幣元) |
臺灣 | 平鎮 | 壓合集塵機 C 台加裝變頻器 | 電力 | 408.87 | 56.11 | 299,250 |
全廠濕製程節能風機改善 | 電力 | 2,768.64 | 379.19 | 4,872,000 | ||
中國大陸 | 遂寧 | 宿舍熱水鍋爐低氮燃燒機頭改造 | 天然氣 | 311.58 | 324.32 | 1,240,084 |
壓合、冰機冷卻塔節能改造 | 電力 | 85.68 | 12.77 | 342,580 | ||
無錫 | 新型LED節能燈管改造 | 電力 | 1,769.36 | 263.73 | 1,144,550 | |
集塵設備鑄造式風機改永磁變頻風機汰換 | 電力 | 20,185.20 | 3,008.72 | 44,108,300 | ||
中山 | 新型LED節能燈管改造 | 電力 | 3,405.60 | 507.60 | 2,194,220 | |
集塵機風機改用變頻高壓鑄造式 | 電力 | 4,381.71 | 653.12 | 4,068,263 | ||
越南 | 永磁風機改造 | 電力 | 9,217.45 | 1,373.91 | 15,135,873 | |
側流式鼓風機改離心式風機 | 電力 | 5,645.38 | 1,033.70 | 6,229,150 | ||
化金熱水洗加熱改用熱泵加熱 | 電力 | 365.00 | 66.80 | 145,600 | ||
餘熱回收節能專案 | 石油 | 7,955.37 | 1,456.72 | 1,023,671 |
註:
1. 中國大陸地區金額以匯率 4.478 換算為新臺幣
2. 越南地區金額以匯率 0.0013 換算為新臺幣
3. 臺灣地區電力碳排計算公式:度/1000*0.494(電力排碳係數)=X(tCO2e)
4. 中國大陸地區電力碳排計算公式:度/1000*0.5633(電力排碳係數)=X(tCO2e)
5. 越南地區電力碳排計算公式:度/1000*0.5972(電力排碳係數)=X(tCO2e)
6. 中國大陸地區天然氣碳排計算公式:立方米/1000*1.9777(天然氣排碳係數)=X(tCO2e)
7. 中國大陸地區蒸汽碳排計算公式:立方米*2.673*0.11(tCO2e/GJ))
志超透過各項空氣汙染改善措施,除以專用設施監測,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每季申報空汙排放量,包含臺灣各廠區、越南廠區及中國大陸各廠區之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及粒狀汙染物排放情形。2024 年志超集團並無臭氧層破壞物質(ODS)排放紀錄,亦未有空氣汙染物質違規排放或超標之情形。
近3年志超集團空氣汙染物質排放情形
單位:公噸 (t)2022年 | 2022年 | 32024年 | |
氮氧化物(NOx) | 10.700 | 15.500 | 19.7 |
硫氧化物(SOx) | 0.900 | 0.400 | 0.6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 | 76.7 | 45.4 | 47.6 |
粒狀汙染物 | 4.8 | 5.0 | 4.1 |
註:1.數值為2024/1/1-2024/12/31實際發生數,非2024年申報數
2. 2022、2023年平鎮廠、高雄廠單位錯誤,資料更正。
由於水在產線製造及日常辦公作業等營運階段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因此志超對水資源的使用極為關注。志超營運據點主要位於臺灣及中國大陸,根據世界資源研究所的「渡槽水風險地圖集」,臺灣地區水壓力指數為低中度 (10-20%)、無錫廠為中高度 (20-40%)、中山廠為低度 (<10%)、 遂寧廠為高度 (>80%)、越南廠低中度 (10-20%), 用水對周邊水源無明顯之負面影響。志超用水以工業用水為主,與民生用水並無衝突;然而,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汙水可能對廠房周遭有潛在衝擊。
為監測印刷電路板生產過程中的排放廢水情形,我們於設備上加裝攝錄裝置,員工可遠端觀看當下廢汙水排放數值,超標時則可立即至現場進行相關處理。2024 年,志超高雄廠通過過土壤改良預算,改良工期 4 年。
為妥善使用水資源,減少汙染與浪費,志超持續努力於開發多元化水資源。平鎮廠偵測冷卻水塔的冷卻水水質,將導電度高的水回收作為洗滌水,每天約可節省 15 噸水。中國大陸 3 廠皆使用製程中產生的廢、汙水透過 RO 逆滲透回收處理後,作為再生水利用。無錫廠在取水來源上,使用城市汙水廠處理後的再生水代替自來水,。為達成水資源永續利用目標,我們將持續在減少自然水的取用及廢水排放的議題上努力,以減輕因用水產生的環境衝擊。
志超各廠區再生水利用情形
廠區 | 無錫廠 | 遂寧廠 | 中山廠 | 越南廠 |
處理方式 | 集中收集廠區一級濃水,進行RO逆滲透處理後,將再生水回收再用。 | 設置中水回收系統,將製程濃水收集回用,供廁所沖洗與綠化澆灌等使用。 | 設置中水回收系統,將製程濃水收集回用,供廁所綠化及廢氣塔使用。 | 收集純淨水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硬水和來自 A 型廢水沉澱池的後處理水,為廢水處理廠混合化學品。 |
市政中水再生利用
因地方政府提倡城市汙水資源再利用,自 2022 年起,無錫廠即由政府認證為江蘇省省級節水型企業,引入市政中水,取代自來水,作為廠區純水機的原水使用。水源轉換後,因為市政中水電解質含量較自來水低,製備純水時對製水設備的負擔較輕,減少新鮮水的攝入量,同時也減少耗水量,用水效率提高。2024 年志超市政中水用量較上一年度增加 192.54 百萬公升 ,成長 41.94%,總自來水用量則較上年度減少 143.62 百萬公升。
志超持續關注產品生命週期管理,在生產端即投入廢棄物減量活動,致力邁向零廢棄物的「循環經濟」。
志超絕大多數的銅箔採用符合低碳環保的 100% 再生原料;並且透過調整生產操作參數,妥善的回收作業,將酸性蝕刻液轉為其他產業的再生物料,提升循環使用。
除了目前可循環利用的資源外,志超營運產生之廢棄物皆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依法委由合格處理廠商進行廢棄物清運及處理,並依規定上網申報流向,並每年對清運廠商稽核 1 次,稽核項目包括:許可證之許可年限、操作人員是否受過專業訓練、作業流程、最終處理方式等,以確保廢棄物處理廠商之品質。
志超也要求商業夥伴設定「廢棄物減量與回收再利用」目標,藉以達到整體價值鏈廢棄物產出最小化之目標,攜手推動節能減廢與循環經濟。
志超近 3 年廢棄物處理情形
單位:公噸 (t)年度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分類 | 處理 場址 | 處理 方式 | 產出量 | 占比(%) | 產出量 | 占比(%) | 產出量 | 占比(%) |
有害事業 廢棄物 | 現場 | 再生利用 | 6,877.6 | 13.04 | 4,060.2 | 8.59 | 5,374.10 | 11.10 |
離場 | 再生利用 | 31,625.9 | 59.96 | 28,842.6 | 61 | 26,608.3 | 54.94 | |
焚化 | 2,084.3 | 3.95 | 1,918.3 | 4.06 | 2,269.70 | 4.69 | ||
掩埋 | 0.3 | 0.00 | 0.1 | 0.00 | 0.1 | 0.00 | ||
其他 | 3,161 | 5.99 | 3,973.00 | 8.4 | 3,967.10 | 8.19 | ||
一般事業 廢棄物 | 離場 | 再生利用 | 8,395.1 | 15.92 | 7,907.7 | 16.72 | 9,604.5 | 19.83 |
焚化 | 337.2 | 0.64 | 325.2 | 0.69 | 352.90 | 0.73 | ||
掩埋 | 260.2 | 0.49 | 255.8 | 0.54 | 253.5 | 0.52 | ||
其他 | 3.2 | 0.01 | 2.7 | 0.01
|
5.60 | 0.01 | ||
廢棄物總量 | 52,745.6 | 100.00 | 47,285.6 | 100.00 | 48,435.7 | 100.00 | ||
循環再利用率 (%) | 88.91 | 86.31 | 86.56 |
註:
1. 處理場址:現場 (廠內自行處理)、離場(委外處理)。
2. 處理方式:再生利用(經再處理過程製成新物料)、焚化、掩埋、其他。
3. 循環再利用率(%)= 回收再利用總量/廢棄物總量 *100%
4. 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認定方式是依據我國《廢棄物清理法》及《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認定。
5. 2024 年廢棄物總量密集度為:2.74(公噸/營業額百萬元)
我們要求廠內所有員工皆嚴格遵守廢棄物管理措施,共同努力將危險廢棄物的負面衝擊降至最低,負起友善環境的企業責任。以下是志超針對廢棄物所制定的管理措施:
廢棄物管理程序 | 志超建立專門的廢棄物管理程序,以確保廢棄物皆能獲得妥善處理及管理。此程序對所有志超營運所產生的危險廢棄物按照性質進行分類、收集、儲存和轉移。 | |
設置廢棄物儲存場所 | 志超建立專門的廢棄物管理程序,以確保廢棄物皆能獲得妥善處理及管理。此程序對所有志超營運所產生的危險廢棄物按照性質進行分類、收集、儲存和轉移。 | |
廢棄物委外清除檢測 |
當儲存場所堆置至一定量之廢棄物時,管理部應通知合格之清除機構入廠清除,清除機構應納入供管理;有害事業廢棄物由第一類甲級清運商清運;一般事業廢棄物由第一類乙、丙類或第二類乙級清運商清運。 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運時管理部負責人員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並列印三聯單,事業機構、清除業者、處理業者各一份,備查。廢棄物清除前 12 小時內,均需上網申報清除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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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危險廢棄物暫存倉庫 | 中國 3 廠設置專門的危廢暫存倉庫,這些倉庫配有防雨、防風、防滲等多種防範措施,以確保危險廢棄物在儲存過程中不會因不當保存對環境造成汙染。同時,這些倉庫內安裝有與環保部門連線的監控裝置,監測並記錄儲存情況,以便隨時掌握庫存量和動向。 | |
出入庫台賬和轉移處理 | 中國三廠所有產生的危險廢棄物都要有詳細的出入庫台賬,記錄廢棄物的來源、數量、類型和儲存位置等信息,以實現對危廢的全程管理。當廠內產生的危險廢物需要外運處理時,指定專人在環保部門的危廢管理平臺上開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並經過批准後進行轉移處置。 | |
中國廠及越南廠 | 設置危廢暫存倉庫 | 危廢暫存倉庫配有防雨、防風、防滲等多種防範措施,以確保危險廢棄物在儲存過程中不會因不當保存對環境造成汙染。倉庫內亦安裝與環保部門連線的監控裝置,監測並記錄儲存情況,以便隨時掌握庫存量和動向。 |
出入庫台賬和轉移處理 | 所有產生的危險廢棄物都要有詳細的出入庫台賬,記錄廢棄物的來源、數量、類型和儲存位置等資訊,以實現對危廢的全程管理。當需要外運處理時,指定專人在環保部門的危廢管理平臺上開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並經過批准後進行轉移處置。 |
蝕刻廢液屬於有害廢棄物,處理不當將對環境產生重大衝擊。志超各廠區啟用回收酸、鹼性蝕刻廢液流程,確保廢液在廠內得到安全處理,並且重新利用於生產及其他用途,取代委外清運,同時達成減少清運成本及提高生產效率的雙重效益。實現環境友好和永續發展的雙重目標,為當地與後代創造更加乾淨健康的環境。
2024 年各廠區蝕刻廢液回收情形
廠區 | 遂寧廠 | 無錫廠 | 中山廠 | 越南廠 | 總回收量 |
酸性蝕刻廢液 | 5102 | 3341.8 | 3070.6 | 1155.8 | 12670.2 |
鹼性蝕刻廢液 | 2796 | 858.1 | 0.00 | 72.4 | 3726.5 |